文中提到的几点建议:
[摘]在此提出以下七条建议:
第一、建议提供稳定的信贷支持,满足首次购房家庭贷款需求。个人按揭贷款余额增速从2020年末的14.5%降至2021年末的11.3%,其中,三季度当季同比下降9.5%,其间波动幅度巨大,对购房者预期产生了极大的扰动,部分刚需群体和改善型群体被“误伤”。建议今年进一步增加对住房领域的按揭贷款支持,保持平稳增长,适度下调房贷利率,落实好“因城施策”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逐步使住房按揭贷款增速回归平稳增长运行通道。
第二、建议库存压力较大的部分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下调最低首付比例。当前内地楼市过热的问题是局部性的,大部分城市面临房价进一步下行的压力。为此对楼市相对冷清、去库压力较大的地区加大政策松绑的力度,可考虑加大购房补贴力度、适度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尤其是针对购买首套自助房产的,可提高实际贷款额度,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等。对于刚需购房首付比例可降至二成。限购、限售等政策亦可考虑予以适当放松,减轻购房者购房成本。
第三、针对一线和强二线大城市房地产市场,建议保持限制性措施、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由于当前大部分一线和强二线城市短期可售商品房库存不足1年,如果采取更为宽松的住房管理模式,刺激需求扩张,可能会诱发新一轮“涨价潮”。应当进一步加强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建议增加大城市租赁住房的土地供给,同时加大相关住房金融支持。
第四、建议审慎地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自2021年新一轮房地产税改革消息问世之后,楼市乐观情绪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到10月全国人大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之后,房地产销售情况急转直下,与2010至2012年全国房地产税改革讨论阶段的情况有些类似。
考虑到当前宏观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尤其是在2022年上半年,房地产行业景气度持续走低,会影响投资和消费,因此,建议稳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特别是在今年上半年可以适当放慢推进步伐。
第五、建议房地产开发贷实施定向宽松调整。住房金融支持力度在短期过快收缩不利于整体金融稳定。因此,有必要加大对资质相对优良的房企信贷支持。针对全国大型房企,特别是全国排名靠前的房企以及证件齐全的楼盘项目,加大银行开发贷支持力度,改善相关房企现金流压力,逐步起到稳定预期的作用。
第六、建议土地市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存量商业用地转住宅用地。政府可减少城镇建设用地审批中工业用地比重,增加住宅、商服用地比重,优化城市用地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制定工业用地转商业、住宅用地权属处理及其未来增值收益分配的切实可行的办法。重视现有城市存量土地的再开发及利用,针对未开发房地产用地,允许合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增加城市土地供给。
第七、建议加大供给侧政策调节。历史经验表明,仅仅针对需求侧调控应对房价的波动是远远不够的。笔者预计“十四五”时期,大量的流动人口将转为城镇户籍人口,为满足这部分庞大的住宅需求,城市住宅用地指标需要相机而动,而非以固定的、较长年份周期作为政策调整的周期。住房金融政策不仅要在开发贷、按揭贷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还应当增加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建设方面的信贷支持,增加对有困难的购房群体的财政、金融支持。通过针对性举措使得住房市场供需达到或趋于基本平衡,有效抑制局部地区房价长期上涨较快的问题。